成都市住建局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交易相关政策。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通知自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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