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产品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2024年09月03日 10:23 来源:周刊综合整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进一步加强电子烟交易管理,规范电子烟生产流通秩序,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修订印发了《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通知提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平台进行交易。进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平台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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