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ST立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
经查明,立方数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立方数科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二)立方数科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三)立方数科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由此可见,对*ST立方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2年4月25日到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股票,且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ST立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ST立方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开资料显示,*ST立方的主营业务为智能软硬件业务板块、数字化智能服务板块和移动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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