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号),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
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与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在相应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未及时对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2023年、2024年半年报虚增银行存款。兰石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组织、指使相关资金占用行为。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兰石重装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1年4月23日到2026年4月22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6年4月23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此次事件中,甘肃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张璞临、郭富永、卫桐言、武锐锐分别处以140万元至80万元罚款,对兰石集团罚款400万元,并对阮英、王彬、张俭处以150万元至11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管理。
据公开资料显示,兰石重装的主营业务为传统能源化工装备、新能源装备、工业智能装备以及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检测、检维修服务及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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