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ST长园拟被处罚

2026年06月29日 13:59 作者:木木

ST长园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3号)。

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吴启权安排公司通过预付款方式将资金转至珠海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最终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及控制公司经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达108,666.32万元。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长园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深圳证监局拟对ST长园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对吴启权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姚泽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完毕,吴启权、姚泽已分别辞去相关职务。

据公开资料显示,ST长园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智能设备、磷酸铁锂产品。

责任编辑:mu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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