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于2026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3号)。
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24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额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荃银高科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1月3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拟对荃银高科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应敏杰、张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庆一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公司已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据公开资料显示,荃银高科的主营业务为优良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繁育、推广、服务,以及利用公司优质特色品种带动的订单农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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