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问:公司投入巨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吨钢运行成本较尚未开展改造的同行增加 100 元至 200 元,形成明显的成本竞争劣势。第一,当前监管框架下,对于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有哪些常态化监管、差异化管控及处罚措施?第二,若针对未达标企业约束力度不足,将造成市场竞争失衡,出现守法成本高、违规成本低的局面。请问管理层是否评估过阶段性调整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策略,缓解公司因积极落实环保政策带来的压力
鞍钢股份(000898)09月0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坚决落实国家生态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公司已经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三个基地全部通过钢协公示,并且晋级环保绩效A级企业。
免责声明:证券市场周刊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网站所示信息出于传播之目的,不代表证券市场周刊观点,亦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20594号-1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