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60348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此内容由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使用前务必核对数据。
免责声明:证券市场周刊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网站所示信息出于传播之目的,不代表证券市场周刊观点,亦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20594号-1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