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600708)公告,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该解释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相关规定执行。公司预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此内容由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使用前务必核对数据。
免责声明:证券市场周刊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网站所示信息出于传播之目的,不代表证券市场周刊观点,亦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20594号-1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