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002592)公告,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3日发布通告,取消14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被列入名单,2021年度、2022年度两个纳税年度资格被取消。
公司2020年12月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据此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因土地收储收到补偿费1.8亿元,收入总额大幅增加,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低于60%,不符合认定条件。
公司称,2021年度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未实际享受优惠;2022年度依据西部大开发政策按15%税率缴纳,均不涉及补缴企业所得税,本次取消资格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重新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可继续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取消资格不影响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税负及证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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