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司称,根据上交所审核问询函要求,保荐人西部证券会同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问询问题进行逐条说明。据回复,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总额由390,969.15万元调减至175,432.16万元,其中“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项目”不再作为募投项目,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建设;“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1,287.91万元,“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24,144.25万元。公司同时就募投项目必要性、产能消化、效益测算、融资规模合理性及新增折旧摊销影响等事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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