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评估机构回复资产收购监管工作函,东科化工收益法评估增值率500.63%

2026年11月06日 09:54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万盛股份(603010)资产收购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1641号)出具回复。针对交易定价问题,回复称东科化工以202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收益法评估值4.10亿元,较账面净资产6,826.15万元增值500.63%;市场法评估值4.11亿元,两者差异率0.24%。回复列示同行业可比交易,称本次增值率处于可比案例中位数水平,并按2025年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为10.61倍。对于差异化定价,回复称业绩承诺方按博行新材整体估值4.09亿元定价,无业绩承诺股东按3.90亿元定价,差异率4.87%;承诺方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回复还称东科化工股权转让定价系合作前基于纾困背景与净资产倍数形成,与本次评估在时点、交易性质及定价基础上存在差异。

责任编辑:A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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