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68号。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两项问题:一是募集资金置换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二是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且未披露的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陈宥融、潘孟平、潘晓霄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公告称,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将积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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