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2023-05-19 14:26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由于奥联电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近日对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信息显示,经查明,奥联电子于 2022 年 12 月披露拟设立孙公司,与胥明军合作开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其制备装备的制造销售业务,其在调研会议、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及《回复公告》中多次提及的胥 明军履历,与华能清能院及杭州众能发布的澄清声明显示的胥明 军相关履历不符,奥联电子未能对拟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审核,导致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华能清能院及杭州众能发布澄清声明后,奥联电子股价大幅下跌,2 月 21 日至 23 日跌幅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质疑,市场影响恶劣。
奥联电子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奥联电子及其董事长陈光水、时任总经理傅宗朝、代理总经理蒋飚、董事会秘书薛娟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奥联电子控股孙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对外投资交易合作方胥明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其他消息面上,除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公开谴责外,奥联电子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奥联电子股东户数为3.098万户。据《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如果中国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奥联电子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年2月13至2023年2月21日上午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21日下午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在2023年2月22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3年2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奥联电子是一家以汽车动力控制零部件为核心,同时涉及车身控制系统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于2016年1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对于中国证监会对奥联电子的立案调查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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