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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维权官微

年度报告虚增利润 广电网络拟被处罚

2024-07-08 14:36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近日,广电网络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47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42号)。

经查明,广电网络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2年,广电网络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

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 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20244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上述违法事实,有广电网络相关公告、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情况说明及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广电网络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421日至202312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12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一、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二、对王立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三、对韩普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胡晓莱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广电网络在公告中称: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4月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4 月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本次收到的为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结果以其后续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准。

据公开资料显示,广电网络的主营业务为广播电视传输、数字电视增值、互联网接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