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瑞新材IPO进入新阶段 “中签”首发第二批现场检查

2025年09月12日 17:48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汪佳蕊

报告期内康瑞新材共计分红9000万元,而本次IPO募资项目中有2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江苏康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新材”)的主板IPO审核状态已变更为“已问询”。 康瑞新材的IPO申请于今年6月26日获得受理,此后不久,在2025年第二批现场检查抽签中,其成为12家“中签”的首发企业之一。

康瑞新材IPO进入新阶段 “中签”首发第二批现场检查

2025年以来,监管层加强了对IPO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并将其作为常态化监管工具来遏制“带病闯关” 现象。 证监会在2025年1月份召开的系统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首发上市新申报企业现场检查、现场督导覆盖面大幅提高到不低于1/3”。 根 据今年4月份证监会公布的2025年度部门预算显示,证监会组织部署对首发企业检查比例不低于25%。 

随着监管部门对IPO企业现场检查力度的加强,“带病闯关”的项目再也不能用“一撤了之”的方式来逃避追责,这无疑对拟上市企业、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整个IPO市场建立真实、透明、合规的新生态。 

业绩实现快速增长‍‍‍‍‍‍‍‍‍‍‍‍‍‍‍‍‍‍‍‍‍‍‍‍‍‍‍‍‍‍‍‍‍‍‍‍‍‍‍‍

康瑞新材专注于高精度、高性能及特定结构精密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以钛合金熔炼、精密轧制、轧制复合、拉拔以及热处理为核心的精密金属材料全流程技术体系,并布局金属制粉、粉末冶金、金属3D打印等金属精密制造技术。 公司产品包括金属层状复合材料、精密金属异型材、精密金属磨光棒、精细金属丝、精密金属管等多种产品形态,覆盖钛-铝复合、钛合金、不锈钢、铝合金等多种金属材质,产品矩阵较为丰富。 

从应用领域来看,康瑞新材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装备、汽车零部件以及日用消费品等领域,目前以消费电子领域为主。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产品已全面覆盖智能手机边框、按键、SIM卡卡托、摄像头圆环等智能手机金属材质外观结构件材料,以及智能手表壳体、连接件、按键、表带等消费电子产品金属结构件材料。 

从主要客户来看, 在消费电子领域,康瑞新材的终端客户以X公司、Y公司为主,与富士康集团、比亚迪、长盈精密、领益智造、蓝思科技、联丰集团等大型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康瑞新材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53亿元、24.86亿元、29.98亿元;同期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55.60万元、2.29亿元、4.11亿元, 业绩增长显著,其中归母净利润在报告期内翻了7.64倍。

招股书显示, 报告期内,康瑞新材来自X公司产业链的收入分别为7.58亿元、21.73亿元、21.2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39%、88.41%、71.62%, 来自该客户产业链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对于上述情况, 康瑞新材表示,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而X公司是全球消费电子领域龙头企业,因此,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公司仍存在X公司产业链收入占比高的情形。 另外,考虑到消费电子产品升级换代节奏较快,康瑞新材作为上游金属结构件材料供应商需要持续同步开发匹配终端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受到相关需求变动,康瑞新材预计2025年来自X公司产业链收入存在下降风险。 

此外,康瑞新材在招股书中提示:“由于X公司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若未来公司无法通过X公司供应商资格复审,或者发生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事项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因客户需求变化带来的收入下降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从销售领域来看,报告期内,康瑞新材来自于消费电子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59亿元、22.05亿元、26.8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52%、89.72%、90.61%。 康瑞新材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产品以钛-铝复合材料、钛合金精密异型材以及精密金属磨光棒为主,主要采用轧制复合、精密轧制等金属塑性成型技术,而目前公司业务属于“金属塑性成型+减材制造”相结合技术路线中的金属塑性成型环节,其产品后续通过CNC等减材制造工艺进一步加工成精密金属结构件。 

而对于金属结构件的选择,公司表示,消费电子产品金属结构件材质选择影响因素较多(包含材料性能、产品定位、市场潮流等),如果后续消费电子领域采用钛合金、不锈钢材质金属结构件的消费电子产品机型数量减少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抑或是后续金属3D打印、粉末冶金等生产工艺成为消费电子产品金属结构件的主要生产工艺,而公司未能完成生产技术革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共分红9000万元‍‍‍‍‍‍‍‍‍‍‍‍‍‍‍‍‍‍‍‍‍‍

根据招股书,此次IPO,康瑞新材拟募资11.05亿元,其中拟投入5.98亿元用于年产5000吨钛合金材料项目,2.16亿元用于年产4000吨金属层状复合材料零部件及复合材料项目,9044.8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从产能利用率来看,报告期内,康瑞新材精密金属异型材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11%、59.36%、63.46%;同期精密金属磨光棒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54%、96.65%、77.82%。 相比之下,这两类产品2024年的产能利用率均不算高。 

从存货情况来看, 报告期内,康瑞新材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6亿元、3.58亿元、3.9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64%、18.18%、27.39%,公司存货账面价值逐年走高。 公司解释称,存货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及发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不过,未来若发生市场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已签订合同订单变更或取消等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将出现积压和滞销等情况,使得公司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 

康瑞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朱卫和LI LI(李莉)夫妇,二人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107.6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2.52%。 据招股书介绍,康瑞新材于2022年、2024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5000万元, 两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达9000万元。根据持股比例,实控人夫妇通过两次分红共计获利超过6500万元。

在此次IPO中,康瑞新材计划募资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康瑞新材表示:“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新业务的拓展需要配套投入运营资金,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后续公司日常运营需求。” 

存在内控不规范及行政处罚情形

内控是上市公司管理的重要课题,在招股书中,康瑞新材表示,公司存在内控不规范及整改情形,其中包括个人卡收支款项、第三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转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交易等问题。

具体来看,2022年度及2023年度,康瑞新材存在通过个人卡收取废品销售款,全部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的情形。 公司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后,立即停止了个人卡的使用,此后公司再未发生个人卡收支款项的情形。 

第三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方面, 2020年6月10日,江苏百舸有色金属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舸有色”)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贷款950.00万元,子公司江阴安兆对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系发行人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业互保。 2020年11月10日,因百舸有色无力承担全部还款责任,江阴安兆承担了945.14万元代偿义务。百舸有色于2020年与2021年向江阴安兆偿还60.00万元,剩余885.14万元尚未收回,公司对此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转贷方面,2020年至2023年,康瑞新材分别发生1470万元、1300万元、2.30亿元、5.19亿元的转贷。 其中,转贷交易对手江阴安兆、卫智达、卫智达分公司、南通康瑞均系康瑞新材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江阴澄企联企业服务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江阴市政府牵头成立的地方企业融资平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且上述转贷行为形成的银行借款已到期归还,未出现逾期或违约。 

另据招股书披露,2022年和2023年,康瑞新材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情形,对应金额分别为798.02万元和345.76万元。 康瑞新材解释称,公司内部票据背书转让主要系公司内部资金调配行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票据背书给存在资金支付需求的主体,票据接收主体再将前述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款项。上述票据已按照协议约定正常到期或解付,不存在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情形。 

此外,据招股书介绍,康瑞新材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还因海关违规以及环保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康瑞新材公司经办人员因工作疏忽,通过代理公司及物流公司申报进口货物时漏报燃油附加费、紧急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低硫附加费、集装箱不平衡费等运输附加费,共计漏缴税款11.01万元及相应违规滞纳金1.65万元。 2023年9月5日,江阴海关向康瑞新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澄关缉违字[2023]6号),康瑞新材被处以3.3万元罚款。 

2023年8月11日,南通康瑞员工将清洁研磨机部件时产生的设备清洁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未经处理倒入雨水窖井内,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39条之规定。同年12月26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向南通康瑞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通02环罚[2023]236号), 对南通康瑞按照法律规定罚款10万元。

责任编辑:qdy

免责声明:证券市场周刊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网站所示信息出于传播之目的,不代表证券市场周刊观点,亦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20594号-1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