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永续债重塑行业资本补充格局

2026年10月08日 14:15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文 I 杨练

2026年保险永续债发行提速,首次取代传统资本补充债成为险企资本补充主力,保险行业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

2026年以来,保险永续债发行节奏大幅提速:一方面,头部寿险企业百亿级永续债集中落地,发行利率迈入“1字头”低位区间;另一方面,发行主体持续下沉,中小险企正式入局。保险永续债已成为险企资本补充主力,行业资本补充格局出现实质性变化。

保险永续债的密集发行与全面扩容对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正向意义:一方面,持续增厚行业核心资本、稳定全行业偿付能力水平,为险资长期资产配置、保险主业稳健扩张筑牢资本基础;另一方面,发行主体下沉打破大型险企的资本工具垄断,有效缓解中小险企资本困境,缩小行业主体发展差距,提升行业整体资本韧性与发展均衡性,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保险永续债占比首超传统资本补充债,也标志着行业资本补充从重规模转向重质量。

规模放量、利率新低、主体全面扩容

2026年是保险永续债规模化落地的关键一年,行业逐渐从以往小规模、头部垄断的发行格局向总量大幅扩容、利率持续走低、大小主体齐发的趋势过渡。截至2026年9月16日的统计数据显示,年内已有16家保险公司完成债券发行,累计落地10只永续债、9只传统资本补充债,整体发债规模达525.1亿元。其中永续债发行规模为393.40亿元,占比高达74.92%,首次超越传统资本补充债成为险企补充资本的主力工具。

大型险企凭借优质主体信用持续拿下低成本融资额度,引领行业利率下行趋势。2026年7月,新华保险成功发行100亿元永续债,票面利率为1.9%,成为行业首批“1字头”利率标杆项目,体现了长端利率下行周期下险企融资成本的显著回落。

8月18日,人保寿险落地“26人民人寿永续债01”,发行规模为100亿元,票面利率低至1.88%,刷新年内险企永续债利率低点,充分彰显头部寿险的融资优势。除此之外,招商仁和人寿年内获批不超过23亿元永续债额度,头部险企常态化资本补充节奏持续加快。

2026年保险永续债市场最大增量来自中小险企群体,中小机构正式打通核心资本补充渠道。6月,中英人寿完成5亿元永续债发行,票面利率为2.18%,拉开中小险企年内发行序幕;9月,北京人寿不超过6亿元永续债项目正式获批,分为3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与3亿元超额增发规模,成为中小寿险借力永续债优化偿付能力的典型案例。随着北京人寿、中英人寿等多家中小险企永续债项目相继落地,发行主体实现全面下沉,彻底打破头部险企垄断格局,行业资本补充工具普惠性大幅提升。

实际上,本轮保险永续债密集发行是监管规则、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多重因素叠加的必然结果,也是行业资本补充体系持续完善的体现。

“偿二代”二期体系实施后,监管对保险资产计量、资本认定标准更为审慎,大幅压缩行业资本缓冲空间,多家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承压。相较于股权增资周期长、稀释股东权益等短板,永续债发行效率高、不稀释股权、可直接增厚核心资本,能够快速满足监管达标要求,支撑保险主业稳健扩张,成为险企应对监管约束的最优市场化选择。与此同时,传统资本补充债仅能补充附属资本、无法改善核心资本的短板凸显,行业资本工具结构性替代趋势明确。

2026年长端债券市场利率持续下行,为险企创造了多年难得的低成本融资窗口期。头部优质险企永续债利率成功突破2%关口,稳定在1.88%—1.9%的低位区间,大幅降低险企长期财务付息压力。从二级市场供需来看,保险永续债信用资质稳定、票息具备优势、次级属性清晰,受到银行、基金等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广泛青睐,认购热度居高不下,进一步保障了各类发行项目顺利落地。

随着监管持续优化保险资本补充机制,永续债发行门槛持续优化,适配主体从大型保险集团全面延伸至中小寿险公司。长期以来,中小险企存在资本基础薄弱、偿付能力缓冲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业务扩张极易消耗资本。2026年批量落地的中小险企永续债项目,为中小机构提供了常态化、标准化的核心资本补充渠道,有效缓解资本消耗压力,推动行业整体资本质量均衡提升。

性价比最高的市场化资本补充工具之一

保险永续债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标准化资本工具,依据“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可直接计入核心二级资本,能够有效增厚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仅可补充附属资本、难以优化核心资本结构的传统资本补充债相比,永续债资本补充质量更高、对偿付能力改善效果更显著,是当前保险行业性价比最高的市场化资本补充工具之一。

区别于普通信用债,保险永续债带有鲜明的资本工具属性,直接决定投融资双方权益与风险,也是市场定价的依据。核心规则主要包含四项主要内容:1.市场普遍采用“5+N”有条件赎回机制,发行满5年后由发行人自主择机赎回,投资者不具备回售权利;2.赎回设置严格监管门槛,赎回后险企核心二级资本、偿付能力必须持续达标,且不允许通过新发同层级债券“以新换旧”;3.设置本金减记条款,在风险触发事件下可直接减记本金吸收损失,且优先级高于赎回条款;4.配套利息递延机制,发行人可自主递延付息且不构成违约,次级属性特征突出。

保险永续债与普通债券的根本区别在于带有监管约束的“5+N”有条件赎回条款,这一规则直接改变机构投资者的久期管理、收益预期与风险定价,是当前机构配置保险永续债的重要考量因素。

该条款仅赋予发行人赎回权利,投资者无任何回售选择权,5年仅为赎回窗口而非固定到期日。若险企赎回后偿付能力不达标或市场利率上行,发行方大概率选择不赎回,债券久期将被动拉长。这会打破机构原本五年期的资产负债匹配规划,打乱账户现金流与流动性安排,增加投资组合运营管理难度。

对保险永续债而言,市场利率周期变化会带来双向投资风险。在利率下行周期,头部险企倾向于赎回存量高息债券、新发低成本债券,投资者提前回款后,将面临市场收益率整体走低的再投资压力;在利率上行周期,发行方普遍选择续期债券,若产品无利率跃升补偿机制,投资者将长期持有偏低票息资产,承担较高机会成本,投资收益稳定性大幅下降。

保险永续债的赎回并非单纯商业决策,而是严格绑定“偿二代”监管要求。即便发行人经营盈利、现金流充足,只要赎回后会导致偿付能力触碰监管红线,监管将直接禁止赎回。这意味着投资者不能仅看企业盈利,还需持续跟踪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二级资本规模等专项监管指标,大幅提升了投资研判的专业门槛。

产品条款明确规定,本金减记损失吸收条款优先级高于赎回条款。若债券临近赎回窗口时,险企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触发风险处置事件,市场将优先启动本金减记机制,投资者不仅无法获得赎回兑付,还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叠加利息递延不违约的规则,保险永续债的尾部风险显著高于普通信用债。

对于发行险企而言,保险永续债属于长期资本工具,固定票息支出会形成持续性财务负担,长期过度依赖外部发债补充资本,容易挤压盈利空间,后续仍需依靠主营业务内生盈利积累资本,实现良性发展。

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需充分正视久期不确定、利率波动、本金减记、利息递延等专属风险,摒弃普通债券的定价逻辑,结合发行主体偿付能力、信用资质合理定价,做好投资组合风险对冲。 

(本文已刊发于10月3日出版的《证券市场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作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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