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601211)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香港)拟根据香港收购守则,向控股子公司海通恒信(1905)全体股东发出附带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要约。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海通证裕与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拟接纳本次要约,如完成,海通恒信控股权将转让予国际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变更。
本次要约拟收购海通恒信内资股1,244,831,880股、H股2,955,171,120股,内资股要约价每股1.85元人民币,H股每股2.16港元。国泰海通证裕拟转让内资股对价约23.03亿元,H股对价暂无法确定,交易总对价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要约附带多项先决条件,若未达成则不会提出;达成后仍须取得与要约股份数量相当的有效接纳。
提示:本文内容由AI生成,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免责声明:证券市场周刊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网站所示信息出于传播之目的,不代表证券市场周刊观点,亦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20594号-1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