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核实,获授权益的29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11月6日为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688.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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