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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官微

存在误导性陈述 电科数字被处罚

2026-06-22 09:26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电科数字于2026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6]15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6]16号)。

经查明,电科数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上证e互动平台披露的柏飞电子在卫星互联网领域业务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情形,未披露产品实际参与情况、开发阶段、收入占比及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关键信息。公司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时任董事会秘书侯志平作为主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审核信息发布。

由此可见,对电科数字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1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电科数字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侯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据公开资料显示,电科数字的主营业务为数字化产品、行业数字化和数字新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