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引导成效明显 A股中期分红公司创新高

2024年08月29日 10:35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程丹

随着半年报披露进入后半程,A股掀起一轮中期分红“小高潮”。截至8月28日,逾40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中期分红预案,分红公司数量创历史新高,拟现金分红总额超2000亿元,制造业、电子、医药生物、汽车等行业公司中期分红积极性较高。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在监管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到中期分红的队伍,增加分红频次,扩大分红规模,预计上市公司分红数量将持续增加,这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

A股迎来中期分红潮

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28日,逾40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中期分红预案,超过了去年中期分红的194家,分红家数创出历史新高。

哪些行业是中期分红主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以及电气机械和医药制造业位于前列。

从每股分红的角度看,每股分红在1元以上的公司有4家,吉比特分红数量最多,达到每股4.5元;其次,中国移动每股分红2.3789元;甘源食品每股分红1.092元;键邦股份每股分红1元。

从分红比例看,老板电器、中能电气、弘亚数控均称,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净利润的100%;肇民科技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上限为80%。另有多家公司拟分红比例在50%及以上,包括丸美股份、司尔特、赛伦生物等。

从现金分红金额看,中国移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拟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510亿元、402亿元和177亿元,位居前三。此外,中国平安和中国电信的现金分红总额均超100亿元,分别为168亿元和152亿元。

当前已有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落地。Wind数据显示,紫金矿业、北新路桥、歌尔股份等9家公司中期分红已实施完毕。紫金矿业公告,已实施完成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58亿元。

一家券商的首席策略分析师指出,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中期阶段就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能够增强其对企业的信心和投资积极性。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中期分红展示了企业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声誉,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投资。

首次中期分红企业增多

中期分红的企业名单中,有不少今年新加入的“成员”。如方正证券公告,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3.95亿元(含税)。这是方正证券自2011年上市以来首次推出中期分红计划。

今年证券公司中期分红积极性大增。东吴证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73亿元。第一创业证券拟以现有总股本42.0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0.42亿元。西部证券、国海证券计划中期分红总额分别为0.45亿元、0.38亿元。

中国重汽、平安银行、上海能源也是近年来首次推出中期分红方案。中国重汽拟每股派息0.66元,预计派息约18.22亿元,分红比例达55%;平安银行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6元(含税);上海能源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现金额1.45亿元。

中期分红的“慷慨”与有实力的业绩密不可分。平安银行行长冀光恒表示,目前该行资本充足率基本稳定,利润增长表现也可继续维持,因此目前半年度18%左右的分红率对平安银行来说相对保守。今年平安银行会综合评估资本、业务发展和股东回报之间的关系,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维持合理的全年分红水平。

监管力促企业

加大分红力度

中期分红公司数量大增,一方面与企业提高分红意识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也和监管的持续引导密不可分。

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国务院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同时,针对不合理不合规的分红,监管部门也及时出手纠正。上交所此前曾要求某上市公司结合近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

深交所则针对某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披露有误的情况下发监管函,对企业未履行分红承诺的行为进行问询。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在监管部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现金分红日益受到上市公司重视,纷纷提升分红频次和力度,在提高分红积极性的同时,上市公司也需要注意分红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以及与公司业绩的匹配性,以避免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zj

免责声明:证券市场周刊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网站所示信息出于传播之目的,不代表证券市场周刊观点,亦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证券市场周刊》All Right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4238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187号